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高职单招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高职分类考试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大路6177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第五条 招生计划和学费收取标准
序号 |
专业 |
科类 |
招生计划 |
学费 |
备注 |
1 |
护理 |
文史 |
8 |
6500元/年·生 |
|
理工 |
8 |
2 |
助产 |
文史 |
2 |
6500元/年·生 |
适宜女生报考 |
理工 |
2 |
3 |
针灸推拿 |
文史 |
2 |
6500元/年·生 |
|
理工 |
2 |
4 |
医学美容技术 |
文史 |
3 |
4300元/年·生 |
适宜女生报考 |
理工 |
3 |
5 |
药品生物技术 |
文史 |
2 |
6500元/年·生 |
|
理工 |
2 |
6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文史 |
4 |
6000元/年·生 |
|
理工 |
8 |
7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文史 |
1 |
5500元/年·生 |
|
理工 |
1 |
8 |
临床医学 |
理工 |
9 |
6500元/年·生 |
|
9 |
口腔医学 |
理工 |
3 |
6500元/年·生 |
|
10 |
眼视光技术 |
理工 |
2 |
4300元/年·生 |
|
11 |
康复治疗技术 |
理工 |
2 |
6000元/年·生 |
|
12 |
预防医学 |
理工 |
5 |
6000元/年·生 |
|
13 |
卫生信息管理 |
理工 |
11 |
4300元/年·生 |
|
14 |
药学 |
理工 |
9 |
6500元/年·生 |
|
15 |
中药学 |
理工 |
6 |
6500元/年·生 |
|
16 |
药物制剂技术 |
理工 |
1 |
6500元/年·生 |
|
招生计划:96人,其中文史类22人,理工类74人 |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考生报名及考试
第七条报名条件
1.高职单招考生参加吉林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数、语、外),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的职业技能测试资格线。
2.考生身体健康,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八条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
志愿填报时间:2020年10月19日-20日16:00时
2.填报方式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每个考生只允许填报一所院校。
考生登陆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站填报报考信息,根据我校2020年高职单招考试的专业设置,理科考生最多可报考6个专业,文科考生最多可报考6个专业,考生自愿选择是否允许调剂。
3.志愿填报网址:http://zs.ccmc.edu.cn
4.缴纳报名费
报名参加我校2020年高职单招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需要缴纳报名费,缴费金额为125元。未缴费考生不能打印准考证,不允许参加考试。
第九条考试(高职单招)
分为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满分750分。
1.文化素质考试,满分450分
考试内容:数学、语文、外语
考试形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笔试
2.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300分
测试内容:自然常识、人文社会科学通识、时事政治、综合能力
测试形式:机考
测试时间:2020年10月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测试地点: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成绩查询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考生可于10月18日(具体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jleea.com.cn)查询。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在考生本人机考结束后,当场产生。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一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医学美容技术、助产专业宜女生报考。
第十二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我校对招收考生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结合我校专业培养特点,肢体残疾考生不宜报考我校所有专业;根据护理专业就业特点,护理专业男生身高建议165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建议156厘米以上;所有专业均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高职单招录取控制线。
2.考生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学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同分的考生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4.对于享受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吉林省有关规定执行。
5.高职单招录取未完成计划全部实行网上征集,网上公布剩余计划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未被录取考生需重新报考并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四条相关说明
1.考生报名过程中,请仔细阅读报名系统的提示信息。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高职单招录取名单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经审批公示后,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录取通知书。
3.被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4.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监督机制
学校高职分类考试工作在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参与下,主动接受省招生主管部门、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431-84825101
第十六条其他
1.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2.学校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高职分类考试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
3.学校招生网站(http://zs.ccmc.edu.cn)为唯一指定报名网站。
4.招生咨询电话:0431-84825118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