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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3-03-10 16:05:0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高职分类考试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街道大连社区吉林大路6177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第五条   招生计划和学费收取标准

1.      高职单招

序号

类型

专业

科类

学费(元/年·生)

招生计划

1

中外合作专业

护理(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兼招

16000

140

2

医学美容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兼招

18000

120

3

药物制剂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兼招

18000

120

4

普通专业

临床医学

文理兼招

6500

100

5

口腔医学

文理兼招

6500

100

6

预防医学

文理兼招

6000

40

7

卫生信息管理

文理兼招

4500

40

8

医学营养

文理兼招

4300

30

9

中医学

文理兼招

6500

50

10

针灸推拿

文理兼招

6500

70

11

康复治疗技术

文理兼招

6000

20

12

中医养生保健

文理兼招

6000

40

13

护理

文理兼招

6500

200

14

助产

文理兼招

6500

40

15

老年保健与管理

文理兼招

5000

45

16

医学检验技术

文理兼招

6500

50

17

医学影像技术

文理兼招

5500

20

18

眼视光技术

文理兼招

5500

26

19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文理兼招

5500

30

20

医学美容技术

文理兼招

4300

40

21

药品生物技术

文理兼招

6500

80

22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文理兼招

6000

50

23

药品经营与管理

文理兼招

5500

50

24

药物制剂技术

文理兼招

6500

35

25

化妆品技术

文理兼招

4500

40

26

药学

文理兼招

6500

100

27

中药学

文理兼招

6500

70

合计

1746

2.  对口招生

序号

专业

科类

招生计划

学费

备注

1

护理

医学类

50

6500/年·生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考生报名及考试

第七条 报名条件

1.凡具有吉林省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并参加吉林省2023年普通高考高职单招或对口招生报名,符合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

2.高职单招考生参加吉林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数、语、外),并通过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的职业技能测试资格线。对口招生实行全省统一考试。

3.考生身体健康,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八条 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填报

1.高职单招

1)填报时间

    志愿填报时间:20233110:00-1216:00

2)填报方式

根据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每个考生只允许填报一所院校。

考生登陆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站填报报考信息,根据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的专业设置,我校各专业文理兼招,每个考生最多可报考6个专业,考生自愿选择是否允许调剂。同时,参加高职单招报考的考生需要缴纳报名费,不缴纳报名费不允许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3)志愿填报网址:http://zs.ccmc.edu.cn

2.对口招生

对口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试题(专业综合试卷)均由吉林省教育厅统一命制,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及志愿填报均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第九条 高职单招考试

分为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满分750分。

(一)文化素质考试,满分450

1.考试内容:数学、语文、外语

2.考试形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笔试

(二)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300

1.测试内容:人文社会科学通识、自然通识、综合能力、时事政治

2.测试形式:机考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3138:00-12:00时(考生自行打印)

4.测试时间:2023315-1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测试地点: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成绩查询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考生可于310日左右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jleea.com.cn)查询。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在考生本人机考结束后当场产生,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查询。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护理(中外合作办学)适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一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适宜女生报考。
   
第十二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我校对招收考生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结合我校专业培养特点,肢体残疾考生不宜报考我校所有专业;根据护理专业就业特点,护理专业男生身高建议165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建议156厘米以上;所有专业均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高职单招录取控制线。

2.高职单招考生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学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同分的考生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3.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其中:

1)对“是否服从普通专业调剂”的选项选择“是”的考生进行普通专业调剂;选择“否”的考生不予调剂至普通专业。考生未明确标注是否服从调剂的,一律视为不服从调剂。

2)对“是否服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调剂”的选项选择“是”的考生只调剂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选择“否”的考生不予调剂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未明确标注是否服从调剂的,一律视为不服从调剂。

3)对“是否服从普通专业调剂”和“是否服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调剂”均选择“是”的考生,先调剂至普通专业。若普通专业已满,再调剂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报考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和“是否服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调剂”的选项选择“是”的考生。

5.对口招生考试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顺序比较专业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我校在对口招生考试中只投放一个专业,不存在专业调剂。

6.对于享受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吉林省有关规定执行。

7.高职分类考试录取未完成计划全部实行网上征集,网上公布剩余计划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未被录取考生(高职单招)需重新报考并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四条 相关说明

1.考生报名过程中,请仔细阅读报名系统的提示信息;考试前请仔细阅读学校招生网站发布的关于职业技能测试的相关通知和说明。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高职单招录取名单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经审批公示后,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录取通知书。

3.被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4.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监督机制

学校高职分类考试工作在我校纪律检查室的全程参与下进行,主动接受省招生主管部门、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431-84825226

第十六条 其他

1.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2.学校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高职分类考试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

3.学校招生网站(http://zs.ccmc.edu.cn)为唯一指定报名网站。

4.招生咨询电话:0431-84825118  0431-84844694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